🌳綠能應為何系列之一🌳 論林地對石虎的重要性

淺山林地為石虎棲地中最重要的棲地,是許多動植物的棲所,也是不同區域石虎族群的交流廊道,一旦破壞需要時間和仔細照護才能回復原貌,因此更需特別保護。

作者:|2023-03-14T12:09:17+08:002022 年 6 月 22 日|最新消息|在〈🌳綠能應為何系列之一🌳 論林地對石虎的重要性〉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石虎重要棲地砍樹種電案,中央退回苗縣仍闖關通過

『而若根據過去苗栗縣政府初步審查結果,220件2公頃以下的農地申請變更光電場案件中,有90件通過或補件後可通過、51件需提出友善環境與監測復育等做法後才能再審,另外79件則是因為多位於完整林地與廢耕多年的里山地區,對生態至關重要而委員建議不通過開發。 但台灣石虎保育協會也指出,先前建議不通過的79件案件中,有18件將在苗縣政府邀請下重新送件闖關,估計未來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光電場申請實質通過案件可能會達140件,再加上修法前通過的19件,恐影響石虎生存棲地。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在得知審查結果表示,「光電入侵山坡上的林地,是石虎保育不可迴避的課題,會持續努力阻擋這類光電案的發生。」也強調「砍樹種電非綠電」,開發前避開石虎重要棲地、進行環境監測與影響評估,才可能讓光電發展走向正途。』 ––感謝 窩窩 wuowuo 追蹤報導 🌳報導原文:https://wuo-wuo.com/report/171-wuo-weekly-news/weekly/1540-leopard-cat-habitat-02

作者:|2022-06-10T10:22:17+08:002022 年 5 月 28 日|最新消息|在〈石虎重要棲地砍樹種電案,中央退回苗縣仍闖關通過〉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爭議未停,我們還會繼續努力】

遺憾但不意外的,竹森光電案再次通過苗栗縣政府非都大會的審查,只是這樣的結果,依舊讓許多愛護石虎的人和協會一樣沮喪,尤其是苗栗縣政府新聞稿上面寫的三贏,是如此可笑的謊言

作者:|2022-06-10T10:16:54+08:002022 年 5 月 24 日|最新消息|在〈【爭議未停,我們還會繼續努力】〉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林地是石虎最重要的棲地🌳

「樹林+植被+泥土地」 vs 「光電板+光電設備+植被+泥土地+水泥樁+滯洪池+砍樹帶來的擾動」,兩相比較,何者對石虎更為友善?何者對生態更為友善?

作者:|2022-06-10T09:53:13+08:002022 年 5 月 23 日|最新消息|在〈🌳林地是石虎最重要的棲地🌳〉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苗栗縣政府應洗心革面,退回竹森光電案】

5/23(一)下午2:00在苗縣府第二大樓的記者會,邀請您一起來參加!跟我們一起守護石虎!

作者:|2022-06-10T10:18:03+08:002022 年 5 月 23 日|最新消息|在〈【苗栗縣政府應洗心革面,退回竹森光電案】〉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退回三義文化產業園區開發案】

三義文化產業藝術園區整體開發案主要目的,是要將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改成工業用地,由於位於石虎重要棲地,現況為可供石虎高度利用之完整林地,所以協會認為不應開發;其問題還包括工業地蓋廠房勢必引入汙染,而又位於山坡地上,開發後刨除大量林地可能會因為破壞水土保持而影響下方住家、商家。 由於爭議頗多,開發單位歷經多達5次的專案小組審查後,仍沒有妥善處理與回應專案小組中多位環評委員提出的問題與建議,委員們可能是認為已經給了開發單位過多的時間和機會,因此在並未明確做出開發與否的建議下,即列了多項應補正事項後,要求廠商補正直接送大會審議。 過去環保署發出的新聞稿中,明確說明專案小組權責:「依照環評審查程序,開發案件需先於專案小組做出建議結論後,方可提送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 但近年來專案小組有許多次將開發案件送進大會審議,卻未做出同意開發或者不應開發的建議結論,此作法似有未盡權責之嫌。幾次詢問委員們意見多表示即使審查認為不應開發,但委員僅領取微薄審查與出席費用,為何需要擔負得罪廠商、開發商,以及地方政府官員、政治人物之責任! 協會認為,專案小組的環評委員已經給予開發單位多達5次的補正機會,卻仍無法讓環評委員做出同意開發之建議,實在不該讓這樣怠惰無能且無法付出環境保護義務之無良廠商蒙混過關,希望環評大會能夠考量石虎保育、污染防治、維護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做出不同意開發的決議!  

作者:|2022-04-21T14:56:07+08:002022 年 4 月 21 日|最新消息|在〈【退回三義文化產業園區開發案】〉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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