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變更光電生態指引應審慎訂定上路!
好政策不怕檢視,好光電種對地方!
好農地不該犧牲,好棲地留下石虎!


協會呼籲社會大眾,能夠積極做兩件事,一起來守護農地變更光電合理開放:
一、支持協會發起的連署,集中力量讓政府能夠聽到協會的訴求!
二、將您針對此議題的意見寄給林業保育署公告農變光電生態指引官網頁面的承辦,促使指引更加嚴謹,避免光電開發對農地與生態造成不可逆的影響!
林業保育署公告農變光電生態指引的官網頁面➤ https://reurl.cc/NbWmvn
審查農業用地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涉及生態檢視指引(草案)專區➤ https://reurl.cc/WAnZ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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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變光電生態指引座談會-環保團體場 會後說明】


會議開始時,由林業保育署副署長廖一光主持,說明這次會議主要是針對「討論農地光電生態指引本身」,希望與會者發言能夠聚焦於農地光電生態指引,至於針對其他相關的上位政策或末端管理,雖然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農村水保署、農糧署及能源署都有派官員出席,但還是得要把相關意見帶回去後才能做綜整回覆。


1.農地變更光電的上位政策(包含農業政策與能源政策)
2.農地變更光電案場開發後的監督、查核、處罰和退場機制
此外,部分團體亦針對農變光電生態指引提出「不應只有石虎、草鴞納入」、「草鴞棲地上方是完全不能有建築物」……等意見。


林業保育署和其他農業部官員,雖有簡單回復一些意見,但對於農變光電的上位政策,回答則相對簡略保守。而能源署官員,多以「帶回研議」作為回應,對於過往爭議發生卻怠惰處理所引發的質疑,也沒表現出讓與會的NGO能夠信任的態度,也未提出解方。


協會專員指出,協會整理的28項意見在【會議十天前】就提供,政府相關部門應可以針對已經提出的意見先做回覆,避免與會者還要在會議上不斷地重複提出、最後仍由相關單位「帶回去研議」,實在是浪費彼此的時間。對此,林業保育署承諾針對NGO、光電業者提出的意見,可以回覆的會先在公告的網頁上先行回覆,避免之後的公開會議又重複討論已經被處理的問題。
資源永續利用司官員「懇請」能源署,農業部立場尷尬
此外,資源永續利用司的官員,居然開口「懇請」能源署將【取消電價獎勵的做法】帶回去研議,足見政府想要快速提升光電發電量的當下,農業部的角色有多尷尬且無力!